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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7-23 16:26:47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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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各考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2021年6月后,停止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停止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在籍考生全部转入新专业继续报考。
一、转接基本原则:
1、专业转接的同时,新旧专业的课程一并转接,转接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文件执行。
2、新旧专业转接时,有对应新专业的,原专业应转入对应新专业。无新专业对应的,或已停考、停办证及待停考专业,考生可转入本校已开设的其他专业,(原专业的专业课已考课程中只能选择不超过7学分的课程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
3、新旧专业对接表中有对应关系的专业,考生在办理专业转接时,原专业的学位课应转接新专业的学位课,原专业的学位课成绩提供主考学校颁发学位审核和参考;否则,新专业的学位课应重新报考以满足学位获取资格。
二、转接操作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登陆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新旧专业衔接转换”,完成平台操作后,将提交成功后页面截图提交给助学单位,由助学单位统一上报给自考办,自考办审核转接申请,审核生效后原则上不予撤销。各助学单位务必做好专业转接的通知和指导工作,所有考生做到应转尽转。
2、新旧专业转接均由考生本人凭个人帐号密码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操作,转接操作不收费用。请考生注意个人帐号信息安全,不要委托他人代办转接手续。
自考办电话:027-59750715
附件1: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
附件2:新旧专业转接指南
附件3:新旧专业转接流程图
附件4: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年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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